川塬旱作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1500元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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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期,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。

  一、《实施意见》的出台背景

  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,要求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好,把农田水利搞上去。近年来,我市严格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,取得了显著成效,为保障粮食安全、助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。但从总体上来看,还存在高标准农田占比较低、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、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等差距和不足,为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,全面提升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,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。

  二、《实施意见》的主要特点

  一是突出政府主导。按照“政府主导、农业农村部门牵头、各有关部门协作、上下联动”的工作要求,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。逐步形成“财政补助+政府债券+银行贷款+社会资本”的多元融资模式。

  二是突出因地制宜。以提高粮食产能为目标,着眼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,根据全市耕地资源禀赋等,统筹谋划布局,合理安排任务,分区分类制定标准,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符合当地实际。

  三是突出全程管理。坚持量质并重、建管并重,注重项目储备,强化资金管理,严把设计关口、建设关口、验收关口和工程管护关口,严格高标准农田用途管控,同步开展盐碱耕地治理和综合利用,确保“良田粮用”“粮田良用”。

  三、《实施意见》的主要内容

  《实施意见》共包括5个部分23项内容。

  一是总体要求。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。提出了到2035年逐步把全市现有的673.1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总体目标,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,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,粮食生产基础不断夯实。

  二是资金投入。主要涉及涉农资金整合、政府专项债券、支农信贷资金、社会资本投入等4个方面。明确要求各县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每亩不低于300元的标准配套财政资金。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项目按省上规定由省、市、县财政按照8:1:1的比例承担贴息资金。

  二是建设标准。明确了灌区、山区和川塬旱作区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投资标准。对土地平整、灌排设施、田间道路和土壤改良等建设规格等进行了量化,并要求河灌区水肥一体化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3000元以上,井灌区水肥一体化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2700元以上,配套渠系和管道灌溉的其他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2300元以上。无水源条件的高标准梯田亩均投资1600元以上,川塬旱作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1500元以上。有水源条件的山区和川塬区同步建设引水工程,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进行补充灌溉,亩均投资4500元以上。

  三是项目管理。涉及从项目储备到建后管护以及用途管控和盐碱耕地综合治理等10个方面。建立健全“储备一批、开工一批、建设一批、竣工一批”的滚动接续机制,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行负面清单制度,从严从细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,确保农田建设高质量高标准有序推进。

  四是保障措施。共包括组织领导、目标考核、舆论宣传等3个方面。在目标考核上,市级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县区党委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,并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。对完不成年度任务的县区,酌情核减或不予申报下一年度建设任务。

川塬旱作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1500元以上-第1张图片-安阳富翔贸易公司
川塬旱作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1500元以上-第2张图片-安阳富翔贸易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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